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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检察院建议对文庙文物建筑进行修缮保护
来源:百家号 金牛河畔 |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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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静宁文庙,存在的文物主体受损、保护不善等问题,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立即对文庙文物建筑进行修缮并加强管理保护。

 

 

文物承载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保护文物、发挥文物作用,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有着重大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静宁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立足本地实际,强化部门协作配合,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文物保护,提升文物保护法治观念,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省、市院《关于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联系走访县文旅局、县博物馆等部门做好专项活动的对接,召开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院领导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有关领导汇报专项监督活动内容以及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取得上级部门理解和支持。同时,我院会同县文旅局、博物馆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重点,确定具体工作措施,拟定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为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达成共识,取得行政执法机关及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了文物保护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实地勘查,摸清情况底数。3月份以来,静宁县院联合文旅局、博物馆对我县一中文庙、站院清真寺、战国秦长城等文物遗址进行实地勘查,拍取了影像资料,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排查。并对相关发现的国有文物保护方面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违法线索仔细甄别,做到发现问题不遮掩,突出问题不遗漏。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文物遗址保护措施不到位、修缮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和参度。我院充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提升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信息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推送检察机关开展国家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相关情况,鼓励群众对国有文物保护进行监督,发现问题随时向检察机关反映、举报,真正做到全民参与,努力将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助力文物保护和利用,弘扬优秀文化。

 

文物保护是千秋之业,非一朝一夕,却在一点一滴。静宁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辖区内文物保护情况,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形成合力,为实现文物古迹保护和文化传承的双赢、多嬴、共赢提供检察动力。

 

 

 

责任编辑:陈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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