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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汉官员流行自杀讲起
来源:趣历史、新浪文化-陈事美 | 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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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汉高祖刘邦提剑入咸阳,以布衣之身建立汉朝四百年基业,对于久经割据分裂之苦的民众及士人来说都是一种福分。西汉初年,汉家天子与民休养,创造了几个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的盛世。这对于2000年前的中国官吏来说,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糟糕的时代”。好是因为他们不需要像秦代的官吏那样,在严苛的法律面前诚惶诚恐;糟糕是因为他们不再会像六朝时的世代公卿,敢于睥睨皇室。在这个百制创立,儒术独尊的时代,他们享受着惊人的俸禄,却也必须遵循于皇权之上的规则,将生死系于皇帝一人之手。在这过程中,西汉社会呈现出了一种怪现象,就是这些高层官员陷入了自杀的阴影之中。

 

据不完全统计,西汉时自杀的诸侯王有25位,列侯、丞相、将军有65人,侯王将相的亲属宾客17人,后妃、太子、公主12人,数量之多令今人震惊。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看出,上层官员贵族自杀在汉代已是常态。一般认为自杀是一种个人行为,其多数是因对社会或者个人前途产生极度绝望等而采取的一种极端做法。

 

不过,自杀一旦成为一种常态,甚至在某种特定的阶层中普遍存在,这就不得不将其上升为一种社会现象。那么,是什么导致西汉上层官员频繁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呢?

 

悉数西汉上层官员自杀事件时发现,列诸侯王自杀的事例主要集中出现在两个时段内。一是“七国之乱”时,参与“七国之乱”的诸王,除吴王刘濞被他杀之外,其余六王皆为自杀;二是汉武帝时期。此时诸侯王获罪而死者,所犯之罪多“有名无实”,比如,元朔年间,主父偃向武帝告发齐王“有淫失之行”。于是,汉武帝任命他为齐国丞相,令他负责齐王一案的审理。主父偃以前受到过齐王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心中一直怀有怨恨,遂决定对齐王的“淫失之行”严加追究,“乃使人以王与姊奸事动王”。齐王知道难以逃脱,无奈之下被迫自杀。

 

 

表面上看,这是权臣弄权、挟私报复的结果,本质上这时的一些诸侯王自杀带有更深层次的内幕,如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自然要强化对诸侯国的控制。可以说,这才是汉代诸侯王获罪背后的政治动因。因此,在这些诸侯王获罪事例中,冤假错案的数量恐不少,正如史书所载:“今或无罪,为臣下所侵辱,有司吹毛求疵,笞服其臣,使证其君,多自以侵冤。”

 

诸侯如此,其他高级官僚的自杀同样也与中央集权有关,也体现了在皇权至高无上的社会里,法律对权力约束的苍白无力。最为典型的就是,名将李广家族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李广善射勇武,屡为汉边城太守,多次与匈奴血战。后因年老受嫌嫉,大将军卫青在皇帝的暗示下,逼其自杀;李广的儿子李敢为报父仇,在暗杀卫青时为霍去病所杀;李广之孙李陵屡次率军大败匈奴,但天汉二年孤军遭遇匈奴,不幸被俘;随后李广的另一孙子李禹被人告发,说要逃去与李陵会合,随即被处死。李陵一家亦被族灭。李陵在被俘之后未曾按照惯例自杀而导致族灭,更加凸显了自杀作为一种常态在汉代社会的存在。

 

除上述原因外,西汉时高层官员在获罪时多选择自杀,还与当时的社会风气有关。

 

“面子”问题,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内容。这种风气自古有之,及至汉代也十分普遍,当时的人普遍对“面子”比较重视,且维护“面子”的方式似乎更为激烈。汉代官员自杀者数目众多,其原因大都缘于不愿下狱,“义不受刑”。其中有拔刀在北阙下自刭的盖宽饶,也有年逾六十的经学名家萧望之。司马迁深愧遭受宫刑而苟活,他在《报任安书》中用“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描述自己的悲郁。

 

司马迁

 

关于这一点,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发生在西汉文帝时的一件事情。当时,绛侯周勃被诬谋反下狱,在狱中备受屈辱,后来虽然释放出来,也大伤体面。于是贾谊上疏建议,今后大臣有罪,不必入狱,可以“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当时贾谊之所以提出这份雷人的提案究竟是为了保全大臣的体面,还是照顾朝廷的体面,这无从考证。事实却是,后来“自杀”成为汉代政客剪除异己的经常手段。屈指算来,两汉自杀的大臣竟有百人之多。

 

古代官吏的非正常死亡除了被诛杀,就是各种自杀。被诛杀身不由己,但自杀则内涵多多,信息量巨大,充满着想象的空间。畏罪自杀甚至就是官吏自杀的主流,在没有精神病、没有抑郁症的情况下,任何官吏的突然死亡,都会引发坊间的各种猜测。尤其是官吏的被自杀,更是掩藏着无法示人的政治丑恶。

 

古代官吏的自杀原因也有多种,官吏自杀大致可分为五种,

一种是恐被清算的畏罪自杀,如明代的魏忠贤;

一种是左右为难、压力山大的被迫自杀,如三国的荀彧;

一种是宫廷政变被逼自杀,如秦二世;一种是皇帝赐死,如大贪官和珅;还有一种忠义尽节的殉国自杀,如甲午海战的邓世昌;

还有一种是战败自杀,如项羽。

其中,畏罪自杀又有三种,一是坏事做绝,深知罪责难逃的畏罪自杀;一种则是既怕追责,又为了顾及自身名誉的畏罪自杀;还有一种则是对于重大事件深感负疚的引咎自杀。第一种更多是政治原因,第二种则更多是因为经济原因。

 

  北宋末年,金兵威胁日益严重。宋钦宗的宰相唐恪是个典型的投降派,一味主张求和,大力排挤主战派。甚至在金兵攻入京师后,唐恪仍然卑躬屈膝地求和,力阻官兵参战。此举遭到群臣弹劾,宰相职亦被罢免。金兵得寸进尺,要求割地并划河而治。在国家危难之时,唐恪竟然上书皇帝,要求答应敌人的不平等条约。关键时刻,出卖国家利益的唐恪遭到全国人民的唾弃,甚至被殴打。在巨大的压力下,做宰相无底线的唐恪深感恐惧,最终服毒自尽。以上是流行的说法,但《宋史》的记载则与此有较大差异。

 

  因为贪腐等经济问题导致的畏罪自杀也不在少数。北宋初年,赵匡胤命供备库使李守信到陕西、甘肃一带采购木材。后勤主管本是肥缺,此去西北采购,李守信大肆贪污公款,中饱私囊。史中记载“盗官钱巨万”,可能由于分赃不均,被属下告发。赵匡胤得知李守信贪污后,也非常震怒,命酷吏严办。在回京途中,李守信得知后,自刎而亡。一般来讲,建国初年,朝廷对贪腐都是零容忍,以李守信的罪行必遭腰斩。李守信在必须死的选择中,只能选择有尊严的畏罪自杀。

 

  对此不难理解,因政治原因的畏罪自杀一般是为了保全尊严,但顶多给自己留个全尸,无法保护同党。主要人物畏罪自杀后,生前同党一样会遭到清算。而因经济问题畏罪自杀的官吏,会将秘密带进棺材,无形中会保护许多人,包括家人。一些贪腐的财富很可能因为账目不清而无法追讨。另外,因贪腐畏罪自杀的官吏还会得到官僚们的普遍同情,因此,自杀后,朝廷一般都不会深究。死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这也是很多因贪腐而畏罪自杀的官吏们的典型心理。

 

  如果说畏罪自杀是一种压力山大后的选择,那么还有一种压力山大的滋味也非常不好受,最终也有很多人选择自杀。这就是普通人常说的“你知道的东西太多了”。“知道东西太多”的官吏一般都是领导的宠臣,但成也宠、败也宠,当你知道过多领导的秘密时,就会对领导的仕途产生威胁。因此,当危险临近时,你就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果自己不死,也会被领导灭口。三国时期的曹操重臣荀彧就是这个下场。

 

  荀彧才智过人,堪称战略大家,辅佐曹操多年,可谓功勋卓著。无论是统一北方、迎奉天子,还是官渡之战、奇袭荆州,荀彧都颇有建树。不夸张地说,没有荀彧就没有曹操的壮大发展。荀彧深受曹操赏识,官职一路高升,官至尚书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由于太了解曹操,曹操篡逆的小心思都被荀彧看在眼里,这让曹操很不爽。一日,曹操以品尝舌尖上的魏国为名赐荀彧美食,但当荀彧打开食盒后发现,竟然空空如也。荀彧因此夜不能寐,寝食难安,最后服毒自尽。《三国志》的记载则是在曹操的猜疑中抑郁而亡。

 

  再说被自杀。被自杀其实就是他杀,是为了掩盖杀人者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进行灭口的杀人行为。通常手段就是,杀人灭口后,由官方对外宣布某某官吏因精神病自杀,同时向家属封口。其中最典型的案例莫属清朝的李毓昌案。

 

  嘉庆年间,黄海水患严重。清廷派出李毓昌等多人组成的巡视组赴江苏山阳县督查赈灾款发放。李毓昌发现,山阳县令王伸汉冒领赈灾款严重,准备如实上报。王伸汉恐败露,遂对李毓昌行贿,被李拒绝。软的不行,王伸汉便勾结李的仆人,下毒暗杀。李毓昌中毒而亡。随后,王伸汉伙同知府共同伪造李毓昌自杀现场,上报两江总督,李毓昌系因抑郁而自杀身亡。两江总督虽有怀疑,但也没过多深究就上报给了朝廷。谁知,李毓昌的家属在查验尸体时,发现有血迹,便进京鸣冤告状。嘉庆下令严查,最终将王伸汉等人逮捕入狱。

 

  由此可以发现,每一起被自杀的背后基本都藏有惊天黑幕。因为要掩盖杀人灭口的现实,需多部门、多级领导、多人的密切配合,大家需共同成为政治同盟。政治同盟是否紧密,则需要利益来平衡。为了维持政治同盟的稳固,犯罪主谋需不断向同盟中的其他人输送利益。如此,就会促使犯罪主谋更加疯狂地贪污受贿,以捞取更多物质利益。

 

 

 

责任编辑:马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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