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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礼之于现代教育
来源: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第4期(总第46期) | 20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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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施克灿)

    随着时代巨轮的推进,教育理论日新月异,关门办学观念渐被淘汰,学校参与社会教育,乃大势所趋,其途径大致有三:一是让成人或社会青年进学校接受各类培训;二是组织学生深入社会,接受社会的教育;三是在学校内进行面向社会的教育。学校与社会密不可分,从广义来说,学校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学校教育亦属于社会教育,从狭义来说,社会教育是指学校之外的教育活动,但与学校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近年来全国几大城市对年满18岁的学生开展“成人礼”仪式的教育活动,就是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结合起来的一种尝试。本文试就“成人礼”教育的历史依据、现实必要性、当前实施“成人礼”教育所需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一粗浅的论述,以期引起教育理论界的关注,进一步完善“成人礼”教育活动,使之逐渐走上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普及化的轨道。

  

    事实上,目前被社会各界视为新生事物的“成人礼”教育活动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远在氏族制末期,就有“成丁礼”的习俗,亦称“入社式”,乃氏族中男女青年进入成年阶段必经的仪式。按照当时习惯,男女青年随着成熟期的到来,需要在连续几年内,接受一定程序的训练和考验,若训练被认为合格,成年后便可参加“成丁礼”仪式,成为社会的正式成员。处于氏族制阶段的易洛魁族,每人都有两个名字,初生时由母亲取名,到成年后,通常由酋长来举行仪式,宣布废除其幼年名字,授予成年名字。青年男子必须在战斗中表现出英勇行为后,才具有取得成年名字的资格。这种更名仪式,亦含有“成人礼”的意义。一旦被授予成年名字,便意味着得到了氏族成员应有的权利,如参加氏族会议、选举等,也必须承担氏族成员应尽的义务,如参加主要的劳动生产、保卫部落的战斗等。

   

    古希腊时,也有类似“成人礼”的仪式。斯巴达青年年满18岁,要进入青年军事训练团,接受军事训练,年满20岁后,要开赴边境驻扎,接受实战训练,直到年满30岁,才能通过成人的仪式,获得完全的公民身份。雅典18岁至20岁的青年,称为预备公民阶段,需进入青年军事训练团,手持一矛一盾到神庙宣誓:永不玷污这些武器,一定服从官吏,遵守法律,为国家利益而战。20岁后,通过一定的仪式,接受正式公民称号,获得完全的政治权利,才有资格步入正式的国家官吏的行列。

   

    中国古代素重礼仪之教,号称“礼义之邦”,自西周起,便已形成了一整套的“周礼”体系,数千年的中国社会之礼教,大多始于“周礼”。而在“周礼”之中,又以“冠礼”为先,“冠者,礼之始也。”(《礼记•冠义》)所谓“冠礼”,指给刚成年的男子带上帽子,是成年之标志,女子成年,则要举行“异礼”,改变幼年时的发式,表示成年之意。按照“冠礼”,贵族男子年满20岁,便由父亲主持在宗庙中举行“冠礼”:一要加冠,二要取字,《礼记•冠义》道:“三加弥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因此,“冠礼”的意义在于表示贵族青年已经“成人”,开始享有贵族成员参与各种政治活动的权利,行“冠礼”后,“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礼记•冠义》)此外,只有行过“冠礼”之后,方可娶妻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左传》襄公九年)正因为此,古人重“冠礼”,作为社会教育的第一步:“是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于庙……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礼记•冠义》)但也必须看到,古人重冠礼,带有浓厚的宗法制色彩及政治倾向,它是维系君权、族权、神权之手段,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而当今重视“成人礼”,固亦有服务于政治需要的一面,但更多的则是考虑青年的身心特点以及现代社会预期的需要。

   

    从心理学角度看,18岁青年的心理发展已经基本上达到了成人的水平,更主要的是,他们的自我意识已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所谓自我意识,就是一个人对自己以及自己与周围事物关系的认识,自我意识的程度高低是一个人社会成熟度的反映,是自我教育的心理前提。18岁青年能够对自我的发展及未来的前途进行评价、思考和设计,虽然他们也往往存在自我评价的片面性、主观性,对社会与人生的认识存在某种逆反心理,但总体而言,大部分18岁青年对自己的分析、评价已比较全面、客观,他们不但会分析自己做一件事时的思想矛盾和心理状态,而且还经常对自己整个心理面貌进行估量;不但会分析自己的意志、性格特征,而且还会从思想上、政治上开始分析自己。可以说,18岁是人生中颇具特色的时期,是身心两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教育工作者要善于利用18岁青年的自我意识,照顾其心理特征,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成人礼”教育活动正是强化其自我意识及自我教育能力的一种手段。

   

    从社会学角度看,教育的一大功能就是促使个体的进一步社会化。青年期社会化的目标是使青年获得社会的基本价值标准,社会规范,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成员,向着社会期待的成年人角色过渡。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年满18岁青年从法律上开始脱离父母的监护,独立决定自己的行为及生活道路。另一方面,18岁青年随着社会活动范围日益扩大,开始选择职业并迈进成人生活。然而,他们又缺乏政治经验和社会生活阅历,总体上说,社会化程度还不高。倘若家长或教师能够理解青年人的愿望,并能结合他们的特点给予人生指点,仍能对青年社会化发生重大影响,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必然会出现其他人来作为社会化的代理人,这包括青年人自己结识的、能与他平等相处的成人或同辈,书中的理想人物等,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又有想独立生活的强烈愿望,可能误入歧途,使学校正规教育的社会化功能受到重大冲击。学校教育机构应当关注这种发展,并根据青年人的特点来引导他们,使之按照社会认同的规范,了解社会对他的期待,并且逐步具备实现这种期待的能力,自觉地以社会所认同的行为规范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对个体及社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倘若个体不能理解社会对其的角色期待与要求,他便不能进行角色承担,也不能被社会化。当前青年犯罪率较高,主要是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不利于青年社会化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没有或没有完全形成与现实生活占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价值观念、社会态度、政治信仰、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人格社会化的缺陷等原因造成的。18岁“成人礼”教育活动是青年人成为社会正式公民所接受的第一课,其实质不仅仅是仪式本身,而在于使青年人树立一种成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意识到从此之后,自己已成为社会的正式公民,对自己的言行、思想、学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成人的角色要求自己,以成人的行为规范来指导和约束自己,这才是举行“成人礼”教育活动的真正的目的。

   

    以上所述,可知“成人礼”教育活动既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又有种种现实必要性,然而,认为单凭这种“成人礼”教育活动便可促使青年的心理完全成熟、实现个体的完全社会化的观点也是极不现实的。原因有三:第一,一个人的生理年龄与心理年龄及社会成熟程度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亦存在不平衡性,由于每个人的发展均有其独特的家庭、社会环境,其心理与社会成熟程度并不一致,而当今成人礼教育活动的对象以18岁为界,未能照顾到青年学生的个别差异性;第二,作为18岁的青年学生,所受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学校教育有其客观的局限性,学校要帮助学生完成社会化的过程,并非直接以个体学生参与成人社会生活而完成的,学生实际履行成人角色的能力不强,有时过于理想化、主观化,归根到底,这种教育仅仅是模拟的“成人”教育,致使学生参加“成人礼”教育活动带有一种好奇心理,而过后便弃于脑后,置之不理了;第三,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对于“成人礼”教育活动的必要性意识不够,由于中国的国情及现行的升学制度,使学校、家庭及社会对学生成长的评价标准产生偏差,以学习成绩、升学率衡量一个学生、一个学校的质量,困扰着许多有志之士的头脑,相对而言,对于学生成人意识及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较为淡薄。在大多数人看来,学生成人意识的培养,是其步入社会之后的任务,而不是学校的责任,这种观念使当前“成人礼”教育活动阻力重重,难以普及,即使实施,亦大多流于形式。

   

    为了使当前的“成人礼”教育活动真正得到有效的实施,使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普及化的轨道,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作努力。

   

    第一,加强宣传。对18岁青年学生举行“成人礼”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一个契合点,需务求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使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对学生的影响达成一致,共同致力于“成人礼”教育活动的顺利推行。为此,要运用一切大众传媒,展开普遍深入的宣传,造成一种社会舆论,使社会大众深切认识到这一活动的意义,从而热烈的支持配合;在学校内部,也要统一认识,摒弃狭隘的教育立场,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弊端,应以配合改造社会、建设祖国为目的,教育学生应树立成人意识与社会责任感,使每位教师都明确这一活动的重要性,而不应视为份外之事;对于学生家长,更需讲明“成人礼”教育活动对其子女的积极影响,以求家长的配合,真正起到教育的作用。

   

    第二,形成制度。当前的“成人礼”教育活动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因此,要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作一些基本的建设。既要建立统一的领导机构(如各级团组织),又要确定统一的活动章程、程序,规定“成人礼”教育活动的标志、“成人歌”及“成人誓词”等等,形成一套活动的规范与制度,同时,还要发挥各地区、各学校的积极性与灵活性,针对其不同的特点开展活动,切实做好准备和组织工作。

   

    第三,确定重点。开展“成人礼”教育活动的内容以树立成人意识,培养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为重点,但有时,结合时代特点及国际形势,也可以有所侧重。据悉,为开展好18岁“成人礼”教育活动,团中央曾下发通知,强调其重点在于对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与紧迫感,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青年成长成才的共识和氛围。(《光明日报》1995年9月30日)此外,对18岁青年进行职业选择的指导,也应是“成人礼”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但需注意的是,“成人礼”教育活动与政治教育有很大差异,其内容更多的应侧重社会意识方面,而非政治方面的说教,两者的联系与区别宜加以更好的把握。

   

    第四,深入研究。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结合当前“成人礼”教育活动的实践,进行深入的研究,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可以设置“成人礼”教育研究所,或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深入探讨“成人礼”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其方法途径及主要课题,使“成人礼”教育活动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最后,开展“成人礼”教育活动要认真实施,力求贯彻,凡负责执行者,宜把握重点,循序渐进,尤应摒弃敷衍塞责的观念及形式主义的陋习,只有这徉,才能使这一活动顺利而有效地开展下去。

   

    总结学校实施“成人礼”教育活动的实践经验,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真正结合起来,并进而推广到全社会范围的“成人礼”教育,这是今后所要努力的方向。李大钊曾云:“故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经过了“成人礼”教育的洗礼,中国最年轻的公民和跨世纪的这一代人,必将以更加自主、更为积极的姿态面对人生、面对社会,塑造出新一代青年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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