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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诚信之德及其现代意义
来源: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 20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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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诚信是宇宙的本体,又是人的存在的本体,也是价值的本体。诚信就本体而言,是至沓的价值源头。因此,只有透过诚,才能在道德上立本,在本体上立根,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人的生命世界,没有诚信便定不住,也撑不起;人的生活世界,没有诚信便是空而不实,而无法远于禽兽。诚信的明现而见出人格的直拨俊伟,高风亮节。诚信开启了生命深处的亮点,开启了价值之源,理想之源。

 

关键词:儒家/诚信/本体/价值

 

就儒家而言,道德观念乃是个人或社会在面对人类生存的矛盾、焦虑或困惑之际试图加以解决而重新建立精神支柱时所产生出来的。无疑,人类的生存困惑总因时代的不同而不同,其情状、际遇、内涵和特点也不可能如镜照式的一致。不过,道德生活的忧困始终是外在境况与人类自性之间相互照面后而呈现出来的。倘若道德的努力乃在人类本性上确立理想的根基,植立正直诚信的人格,从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话,那么,至少这种努力的方向可以超越某种时空的限制。

 

传统文化中,许多历久弥新的优秀文化遗产,正是依此而建立起来的。本文试图讨论儒家的诚信之德及其现代意义。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所谓“诚信”之谓其实是一物二体的意思,两者具有基本相同的意义。“诚”从字源上看,由“言”和“成”两部分组成,其意义指的是“实现所讲的话”;而“信”即是“内不欺隐,外不欺物”之意,《广雅·释话》说得更明白:“信,诚也”。由此可见,虽然本文有“诚信”之说,但实际上诚即是信,信即是诚,原无需作过多的分说。不过,儒家讲诚信之德并不仅仅从字源上分析,甚至也不仅仅把它只看做一个具体的道德德目,在儒家,诚信还具有价值本体的意义,价值根源的意义。

 

一、诚信之本体:合天人之道

 

一种道德体系必然要对价值根源有所安立,如是,道德主体的行为才能有最后的安顿。显然,文化传统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到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式。当代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说得很清楚:“可是如果我们要有道德,要有一个社会和一个遵守法律的世界,那就必须认真对付某些价值,这些价值必须赋予先天的存在。”[1](P12)“先天的存在”即是价值的超越的源头和根据,也即是本体。然而,这种超越的价值本体究竟要立于何处?东西方显然有不同的回答路数。

 

就西方而言,萨特虽然自称为是一个坚定的人道主义者,然而在对伦理学的这一基本问题上,他却难以持守到底,而不得不求助“神道”。在萨特看来,上帝不存在是极端尴尬的事情,因为随着上帝的消失,一切支持价值的合理性和可能性的根据也将一同消失。他说:“如果上帝不存在,也就没有人提供价值或者命令,使我们的行为成为合法化。这样一来,我不论在过去或者未来,都不是处在一个有价值照耀的光明世界里,都找不到任何为自己辩解或者推卸责任的办法。”[1](P12-13)应当说,萨特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西方人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但是,按照儒家的思维方式,道德价值的本体却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于人本身的。儒家首先从宇宙万化周流不息、生生不已中见出天道的至善的本体,并由此而转出道德的格局,确立伦理的本体。这是儒家道德哲学的特色。显然,这一特色并非纯粹从自然、客观的立场去了解和认识文化运行的规律和理则。依儒家,天人之间有一直接贯通的关系,说天道而不落实于人道,或说人道而不上升于天道是不可想象的,换句话说,儒家并不是从外在经验世界的推演中或者

 

纯藉由理智的建构来建立道德价值的本体,而是把至善的价值源头根植于人的本性之中,通过人的修养和躬行实践体证到终极的形上境界,使人性与天道之间融契合一,毫无间隔。无疑,在儒家思想中,心性概念代表了这种关系,但同样地,诚信概念更直接明当地表达了这一思想。

 

常常人们讲诚信之德或就作为一具体德目而言,或出于现实和情感而言,这一点不能说不对,但却不足于呈现儒家诚信之德的全幅内涵。儒家首先把诚了解为宇宙的本体:

 

“诚者,天之道也。”(《中庸》第二十章)

 

“诚者,物之终始。”(《中庸》第二十五章)

 

“天之所以长久不已不道,及所谓诚。”(张载《正蒙·诚明》)

 

“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朱熹《中庸章句》第二十章)

 

诚为天之道及就客观而自然地说,天道长久不息的真实涵义即是生生不息。程明道说:“至诚者,天之道也。天之化育万物,生生不穷,各正性命,及无妄也。”(《程氏易传》卷二《无妄》)这一解释正指向朱子的说法,而从“物之始终”说诚,即诚具有“根源”的哲学意义,按《中庸》的说法,万物的根源只有一个,这就是诚。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中庸》又谓:“不诚无物”。(第二十五章)

 

但是,按照儒家的说法,诚不仅是宇宙的本体,还是人的本性,所以诚是天之道,也是人之道。从道德的角度上说,人之道是要靠人去实践、完成的,但这种实践和完成却不是外在地有一个道德的理想和目标,而是说这种道德理想和目标就在人自己内部,因而诚具有一种至亲性和当下性,由外在指点而明人的自己的性这叫做“明”,而依人的本性而行,向外(即向人、社会与自然)扩展出去,这叫做“诚”,故而诚作为道德本体,其展露自身的过程即是诚明并进的过程,也是合内外、一性道的过程。

 

朱子说:“诚者,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天道之本然也。思诚者,欲见此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人事之当然也。”(《孟子集注》卷四)“本然”与“当然”都在一诚,也都在人的自性上,由此可见,诚作为宇宙本体,它的根本性格却是道德的性格,这一点也可以从诚的内涵中见出。诚是真实无妄,“真实”乃是诚的存在义,“无妄”即是诚的价值义,存在与价值不离,肯定存在即是彰显价值,这正是儒家讲诚的胜义之所在。

 

作为道德价值的诚不仅体现在“至诚无息”、“至诚如神”上,而且表现在成已、成物的贯通上,从真实无妄说诚的意义,即诚所表现的是一种真纯不杂、无间断的品格,这种品格的显豁绝不仅仅是自我的完成,它必然以遂万物之生为已位,而表明为天、地、人一体而化的过程。《中庸》说:

 

“诚者,非自成已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已,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合内外之道也。”(第二十五章)

 

诚作为性之德是备在于我而不假外求,人能尽性、率性即可上达天道,但同时作为人之道的诚,就是完成和扩充本体诚内涵的诸德。扩充诚的德性便是完成自己的德性,实现自己的道德人格,这种实现是“自成”,也是“成物”,人能依诚之德立身、处世、接纳,则万物自然能各遂其生,各尽化育。因此,我们只有透过诚,才能在道德上立本,在本体上立根。人的行为发之于诚,便是以天地之大德感人动人,而非为琐碎、乡愿及一时之权所障蔽、廓然之公正由此而见。

 

二、诚信之实践:存在的尊严

 

儒家既把诚信看做是天道与人性(德性)之本,即诚信之普现和润泽及于万物,所以诚信之德不仅可提升而为客观和超越,且同时也能落实而透显于人物之生中。就本体而言,诚是人性、物性的禀然状态。濂溪说:“乾道变化,如正性命,诚斯之焉,纯粹至善者也。”(《通书·诚上第一》)从人性、物性看诚的价值,则万物的存在皆有其独立的尊严,也正因为如此,当人们问濂溪为什么不除去前之草时,濂溪便回答说,此草“与我意思一般”。依濂溪的想法,草本身之所以不能随心剪除和毁损,全在于草虽卑微,但仍然有其价值和尊严,而这种价值和尊严正和人一样,一月禀此天道之诚而成其生,由此而观,即惜幽草之心便是体天道之诚心。这一点不是现代理性科技的滥用者所能了解的,也不是那种扩张了的役物主义和征伐主义所能醒悟的。而《中庸》一句“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便将诚体所内涵的成已成物全尽摄绝,和盘托出。

 

另一方面,对于万物之灵的人而言,由诚信的价值所体现的人的存在的尊严,更可表现在许多方面。首先,诚信就本体而言,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人的生命世界,没有诚信便定不住,也撑不起;人的生活世界,没有诚信便是空而不实,无法远于禽兽。人之为人并不可从皮相和躯壳中看出,西人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虽然是娇弱的芦苇,但他会思想,而拥有其别物所不具的独立和尊严。帕氏之说难免有理性主义所不可避免的偏向。而儒家却由德性之诚来定人之本,由诚来确立人的存在的尊严,由是而成人的人格上,必由诚信的明现而见出人格的直拔俊伟,高风亮节。因而由诚信而说尊严,即人的存在必然表现为内外一致,表里如一,光明磊落,正直无私。《中庸》说:“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第二十三章)《吕氏春秋》则说:“可与为始,可与为终,可与遵通,可与卑穷者,其唯信乎!”(《吕氏春秋·贵信》)

 

其次,诚信作为人性的至善之德,它所具有的活泼、浩荡、生生不已的品格,表现于德性的形塑上,必然由本源的“始终”直下辅现为工夫的“始终”,就成人的绝对真实处见其价值;就成德的首尾一贯处见其尊严。人自诚其性,即是在诚体上自命自令,自由自律,德行的生长也便犹如水之就一下,顺畅无碍,相续不断,毫无夹杂和窦漏,所以《中庸》说“至诚无息”,无息便是诚信内在地包含的戒慎恐惧工夫,有息即有间断,即不诚,而不诚即“无物”,“无物”我们怎么可见出德性的津梁?而当我们的生命和生活世界的底子被抽离、被剥夺之后,这种人还能成为大写的人吗?正有见于此,荀子说:“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为上尊矣,不诚则卑。”(《荀子·不苟》)

 

 三、诚信之德的当代关怀

 

历史文化观念的作用总因其精微而悠远,博厚而高明。

 

我们强调传统儒家诚信之德的内涵及其现代意义,一方面固然出于对传统的优秀文化的认同和接纳,出对于人文的关切和担当;另一方面,我们却又源源地为现代社会的道德境况而忧困,困即思,思即当发为反省而见出清醒的意识。

 

我们不能不看到,现代社会在科技与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同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根源却又与市场的变动不居和科技的日新月异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看到,生活速律的加快,消费的大众化,娱乐的集体化,大众传媒的极度膨胀,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一道道风景线,而在这些风景线之中,我们却发现了这样一种耐人深思的现象:

 

一方面个人失去了真正、真实的自我,另一方面个人又与集体和大众关系愈加密切,就前者而言,真我的丧失便表现为价值渊源的脱落,他人或流行便成了个人价值的印证,就后者而言,个人与大众的一体化,便是真诚的丧失,而真诚和真实又是个人人格独立的基础,是个人赖以建立持久性的价值的基础。无疑,个人如果没有独立的人格,他便淹没在大众的表面化生活之中,流于市场的商业化生活之中,而没有真我的独特性,没有个人的真实、持久、亲历、可靠的价值感受和价值印证,这种个人便难免成为空心的个人。

 

如何在这样一个变动不居的社会中,寻求价值的根基,人格的统一和独立?人又当如何透过对存在与人性的观照和了解,寻求人的真实诚信的本质,再造人格的统一,再现存在的尊严!

 

这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也是跨越下一个世纪的问题。

 

我们将视线转向儒家的诚信之德。

 

我们承认,儒家的诚信之德并非包涵现代病象的万应良药,这种良药在世界上也不会有。然而,对于价值的无根和个人的分裂,儒家讲诚信为人性之本,天道之源,却具有直接的诊疗作用。儒家言诚为人之道,既从理想境界提升,又从现实中开展,因而,诚信是最内在、最根源的德性工夫,它从人的本源处用心,努力工作,认真做事,积极投入,都是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品格。然而,人若立脚于诚,即这一切皆可转化而为内在地滋润人自身,而不会导致人性的分裂、价值的丧失,人能诚于自己的本性,人格的独特便可彰显,因而诚信开启了生命深处的亮点,开出了价值之源,理想之源。

 

原文参考文献:

 [1] 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

 

作者:陈根法

 

责任编辑:马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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