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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华与台湾文化教育
来源:炎黄纵横 | 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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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华倡建的全台首学——台南孔庙

    台南市府前路祭祀陈永华的永华宫

 

    陈永华(1634-1680年),字复甫,龙溪县人,郑成功授予参军、郑经委任“东宁总制使”。他为台湾社会进步与文化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永历十五年(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一月,郑成功召集诸将商讨征台事宜,很多人持反对意见,陈永华却力排众议,予以支持郑成功东征主张。郑成功很是高兴,派他辅助世子郑经留守金厦,并对郑经说:“陈先生当世名士,吾遣以佐汝,汝其师事之。”(连横《台湾通史》卷二十九列传一)南明永历十六年(1662年)初,郑成功攻克了台湾。

    康熙元年(1662年)五月,进驻台湾不到半年的郑成功病逝。在台诸将举郑袭(成功之五弟)护理国政;黄昭、萧拱宸等人伪造“成功遗言”,拥郑袭为东都主,分兵准备抗拒郑经。郑经闻报,即在厦门思明继位发丧,授陈永华为谘议参军,调集舟师准备过台。同年十月初七日,郑经率师抵澎湖,欲扬帆进攻台湾。陈永华劝道:“此事必先以礼,然后加兵,则师出有名。当藩主(郑成功)新丧时,国家无人,诸将请袭护理,亦未为非。今须先通知退避、迎接,看各官如何举动,方可进兵。”郑经采纳其言,结果顺利解决台、厦对立局面。

    康熙三年(1664年),清军攻占金门、厦门二岛,郑经率全师退守台湾。翌年八月,授陈永华为勇卫,并加监军御史之职。陈永华从此“职兼将相”,更加“剖心不贰”,全力辅助郑经。

    郑经刚到台湾之际,制度简陋,民贫财蹙,军饷缺乏。陈永华授任新职后,不辞辛劳,亲自考察台湾南北各社,弄清开垦情况,帮助郑经制定以“足民食”为基础的政策,颁布屯田制度,进行屯田垦殖,使军士军饷问题得以解决,也为老百姓减轻了负担。

    在陈永华的精心治理下,特别是屯田垦殖的成功,台湾大治,社会安定,百业俱兴,市井繁荣,逐步赶上大陆发展水平。

    永历十九年(1665年),陈永华向郑经提出“建圣庙,立学校,以培育、拔擢人才”的建议。郑经却认为:“荒服新创,不但地方褊促,而且人民稀少,姑暂待之将来。”(江日升《台湾外志》卷之二)陈永华引经据典,以“成汤”、“文王”等贤君重视教育培养人才以之兴邦的历史典范为例,力陈教育之重要。他认为,台湾沃野千里,远滨海外,民风纯朴,若能举贤才以助理,经过一段时间教养生息,便能赶上中原地区。因此应当立圣庙,设学校,培养人才,国有贤士,邦本自固。郑经终被说服,同意设立学校,发展台湾文教事业,并授命陈永华负责有关文化教育事宜。

    陈永华创建一套自上而下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全台设立“国子监”,为最高学府,颁令各府、州、县设立“府学”、“州学”、“县学”、“义学”。还要求高山族同胞居住区的各社设立“小学”,方便高山族子弟入学受教育。为了减轻高山族同胞的负担,鼓励他们送子入学,特地规定,凡是高山族子弟“就乡塾读书者,蠲其徭役”。把教育与选拔人才相结合,把大陆的科举制度搬到台湾。规定台湾儿童必须“八岁入小学,课以经史文章”。三年两试,“照科、岁例开试儒童。州试有名送府,府试有名送学院,学院试取中,准充入太学,仍按月月课。三年取中试者,补六官内都事,擢用升转”。这是台湾学校教育和科举制度的开始,民众“自是始奋学”。教育和科举制度的施行,促进了儒家文化在台湾的传播。

    陈永华还亲自在承天府(今台南市)宁南坊鬼仔埔大兴土木,建造孔庙,设立府学。康熙五年(1666年)正月,孔庙建成,这是台湾有孔庙之始。三月,又建学院,陈永华亲任学政,聘请礼官叶亨为国子监助教。故台南有“全台首学”之称。

    “台湾的学校教育自此开始”。(江日升《台湾外志》卷之二)也因此陈永华被誉为“台湾文化教育的奠基人”。 陈永华死后,与夫人洪氏(字端舍,同安人)合葬于天兴州赤山堡大潭山。台胞怀念其恩泽,建“永华宫”四时祭祀。

 

责任编辑: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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