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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数”
来源:国际儒学网 | 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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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是古代哲学术语,指气数、命运或客观必然之理。儒者释数,多与《易》数有关。《周易》六十四卦,各有卦象,每卦六爻,爻各有象与数,是筮者判断休咎的依据。《系辞上》:“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西汉董仲舒释“数”为神意所定万物形体构造之模式。《春秋繁露·为人者天》:“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如人的四肢、五脏副四时、五行之数等。唐代刘禹锡以“数”为客观必然之理,认为事物的联系“必有数存乎其间焉”,事物的变化都是“当其数而乘其势”(《天论中》),“数”被当作客观规律。北宋邵雍又以“数”释万物生成的过程:“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观物外篇》)朱熹以“气”释“数”;“气便是数,有是理,便有是气,有是气,便有是数。”(《朱子语类》卷65)又说“气有形便有数,物有衰旺,推其始终便可知”(同上)。明清之际黄宗羲鉴于前代诸儒论《易》流于方术,或入道家,过分强调“象数”而不明本原,故作《易学象数论》分论“象”、“数”。古代学者有以“自然”释“数”者,如《荀子·富国》:“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数也。”有以“性”释“数”者,如《吕氏春秋·贵当》:“性者,万物之本也,不可长,不可短,因其圆而然之,此天地之数也。”又指算术,六艺之一(礼、乐、射、御、书、数)。又指技艺、道术等。

 

责任编辑:刘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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